![]() |
![]() |
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套直流電機外殼技改項目和新增年產150萬臺汽車電機外殼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及驗收監測報告公示?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套直流電機外殼技改項目和新增年產150萬臺汽車電機外殼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20年5月20日,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套直流電機外殼技改項目和新增年產150萬臺汽車電機外殼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平陽縣新興產業園E-08-2地塊,總用地面積14563.37m2,總建筑面積 21114.57m2。設計年產500 萬套直流電機外殼、150萬臺汽車電機外殼。主要生產設備有:數控車床18臺、自動割料機 13臺、沖床81臺、天然氣加熱爐及烘1套、拋丸機3臺(2用1備)、拋光機2臺以及車床、臺鉆、鉆銑床等等。 項目現有員工100人,廠內設食宿,每天9小時單班生產,年生產日為300天。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5 年10月由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套直流電機外殼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同年11月2日通過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審批(審批文號平環建[2015]157號)。后由于噴塑、熱處理工序供熱方式發生變更(由電加熱改為天然氣燃燒加熱),于2016年2月由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套直流電機外殼技改項目補充說明》,并經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備案并取得排污權。項目于2017年6月開工建設,2017年10月竣工并投入生產。 2017年12月根據市場需求,在原有廠區內引進汽車電機外殼生產線,并由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150萬臺汽車電機外殼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1月22日通過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審批文號:平環建[2018]15號)。擴建項目于2018年2月開工建設,2018年6月竣工,同時投入生產。 (二)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7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約占投資額的0.4%。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產500萬套直流電機外殼、150萬臺汽車電機外殼,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達到實際生產能力的75%以上,工況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二、工程變更情況 經現場核查,項目工程建設內容與環評報告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廢氣噴淋處理廢水和食堂廢水和職工日常生活污水。廢氣噴淋廢水經打撈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同匯入化糞池預處理,最后通過污水管網進入平陽縣東海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拋光粉塵、拋丸粉塵、噴塑粉塵、噴塑烘干廢氣及天然氣燃燒廢氣、天然氣燃燒爐廢氣和食堂油煙。 拋光粉塵收集后經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尾氣由排氣筒排放,排放口高度27m;拋丸粉塵經拋丸機配套的布袋除塵器處理,尾氣由排氣筒排放,排放口高度27m;項目5個噴塑臺生產的噴塑粉塵經噴塑臺自帶濾芯除塵器處理后,尾氣由分別由3個排氣筒排放,排放口高度均為25米;項目分別由電和天然氣加熱的兩個烘箱,產生的廢氣一同由管道收集后,經一套水噴淋塔+UV光氧催化裝置處理,處理后尾氣由排氣筒排放,排放口高度27m;項目一臺天然氣燃燒爐所產生的廢氣收集經水處理塔處理后,尾氣由排氣筒排放,排放口高度18米。 項目食堂油煙經靜電式油煙凈化器JD-06處理后,由28米高的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噴塑機、拋丸機、拋光機等等生產設備的運行。通過合理布局,日常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理良好運行狀態等措施防治噪聲污染。 (四)固體廢棄物 項目產生固體廢物主要為金屬邊角料、回收的金屬粉塵、回收的塑粉、廢潤滑油和生活垃圾。其中回收的金屬粉塵和金屬邊角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回收的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廢潤滑油屬于危廢,收集后委托溫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項目驗收監測結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出水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和懸浮物日均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和總磷日均濃度均小于《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濃度限值。 (2)廢氣 項目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拋光及拋丸工序廢氣經凈化后,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二級標準;噴塑工序廢氣經凈化后,顆粒物排放濃度均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烘干工序廢氣經過處理后,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GB31572-2015)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中燃氣鍋爐的要求;天然氣燃燒爐廢氣經處理后,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均達到(溫環通〔2019〕57號)文件的相關要求,顆粒物排放濃度、煙氣黑度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金屬壓延、鍛造加熱爐二級標準;食堂油煙經凈化后,油煙基準風量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小型規模標準。 ?(3)噪聲 ????項目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4個測點晝間噪聲四次監測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 類標準。 五、驗收結論 經現場查驗,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套直流電機外殼技改項目和新增年產150萬臺汽車電機外殼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基本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意見。 2、繼續完善各類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的環保教育和車間環境管理,將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3、完善廢氣處理設施標識,定期更換燈管,并開展自行監測,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4、加強各類固體廢物的管理,規范設置固體廢物的暫存場所及標識,完善的管理臺帳和相應制度,建立危廢轉運臺帳記錄。 ? 驗收組成員簽字: ? ? ? ? ? ? ? ???????????????溫州同岸機電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
|